前段时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“蜜室-松文馆案”日前终于在东京都高等法院得出宣判,审判的焦点所在,色情漫画《蜜室》的原作者,漫画编辑责任人,以及出版该漫画的出版社社长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改判。其中,被指责无视社会风化,出版猥琐色情漫画的的松文馆社长,56岁的贵志元则被判处罚款150万日元,驳回先前的“有期徒刑1年、缓刑3年”,而原作者,漫画家Beauty Hair和编辑长则课以50万日元的罚款。松文馆社长贵志表示仍然不服审判,将进一步上诉。
6月16日,都高等法院宣判后,庭长田尾健二郎称,“漫画《蜜室》虽然带有大量性描写和猥琐场面,但与录像带等介质的写实性不同,漫画的猥琐程度还比较低,所以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过重,遂改判罚款”。
有舆论称,漫画《蜜室》虽然定位是成人漫画,但是其中过分猥琐暴露的情节已经严重伤害到了社会风化,而且自2002年4月以来,已经在东京都内销售了2万多册,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而辩护方称,在目前互联网发达普及的情况下,存在更多过激的画面,然而这一现状长久以来已经得到了社会的默许,所以漫画中的露骨场面应该是“尚停留社会一般想法的接受度上,是被容许的范围的性描写”。
本次审判围绕的中心是:色情漫画是不是刺激性欲,损害羞耻心,违犯正常的性道义。而同类案件的记录要追溯到1957年最高法院就英国著名小说家D.H.劳伦斯的名作《查特莱夫人的情人》的翻译本出版的合法性所作的审判。
在法庭辩论中检控方指出,漫画《蜜室》情节绝大部分为露骨的性描写,且不是出于艺术的目的,而是纯粹为了描写“性”服务,性质猥琐,不堪入目。
作为回应,辩护方称,《蜜室》原本就定位在18禁的成人漫画,所以18岁以下的人群是没有可能购买到的,而购买本书的人群应该有接受漫画内容的承受力,责任在购买者,而负责发行的松文馆是没有销售方面的法律责任的。
成为众矢之的《蜜室》144页中,约82%用性描写,监禁女性,是以集体暴行的内容。很容易引起阅读者恶心,反感不适。不过在一项网络上进行的关于松文馆“复刊”的投票中,持赞成态度的网友多于持反对意见的。可见,所谓“接受度”的问题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,其中涉及论理,道德,风化等众多社会问题和准则。
《蜜室》事件将作为一个行业的话题而继续下去,不过来自民众的压力使漫画出版业越来越感觉到良性的行业发展,必须让过多的“性”走开!